暴弃舍仁义

孟子曰:“自损害,糟蹋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
礼义,谓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
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旷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,哀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