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取其辱

孟子曰:“不仁者可与言哉?安其危而利其,乐其所以亡者。
不仁而可与言,则何亡国败家之有?
有孺子歌曰‘沧浪汉水支流?湖北均县北?之水清兮,可帽系带;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我足。
孔子曰‘小子听之:清斯濯缨,浊斯濯足矣,自取之也!’
夫人必自侮,然后人侮之;家必自毁,而后人毁之;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。
《太甲》曰‘天作孽,犹可违;自作孽,不可活。此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