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食足知礼

王曰:“吾,不能进于是矣。愿夫子辅吾志,明以教我,我虽不敏,请尝试之。” 曰:“无恒产而有恒心者,惟士为能。至于民,则无恒产,因无恒心。苟无恒心,放荡、邪侈,无不为已。及陷于罪,然后从而刑之,是陷害民也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为也?是故
明君制民之产,必是仰足以事父母,俯足以妻子;乐岁终身饱,凶年免于死亡。然后驱而之善,故民之从之也轻松,容易
今也制民之产,仰不足以事父母,俯不足以妻子;乐岁终身苦,凶年不免于死亡。此惟救死而恐不足、够,奚暇治礼义哉?
“王欲行之,则其本矣?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小猪大猪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。学堂之教,申之以孝之义,白者不负戴背负、头顶顶戴,劳作于道路矣。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