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圣孔子回答的是可以。这表明,礼作为一种行为规范,原则上是不允许违背的,即所谓“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”。不如此则无轨可循,就会乱套。但是,如果拘泥于成规,只注重形式,那么将把一些应享受某些礼遇的情形排除在外了。
任何原则和规范,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,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,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。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,真正做到名实相符,表里相称,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。注重名实相符,表里相称,恰恰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