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公十四年

师旷人出其君

百姓也可以为国君上课

师旷侍于晋侯晋侯曰:“驱逐其君,不亦甚乎?”对曰:“或者其君实甚。
良君将赏善而刑淫,养民如子,盖之如天,容之如地;民奉其君,爱之如父母,仰之如日月,敬之如神明,畏之如雷霆,其可出乎?夫君,神之主也,民之望也。若困民之主,匮神乏祀,百姓绝望,社稷无主,将安用之?弗去何为?
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,勿使失性。有君而为之辅佐大臣,使师之,勿使过度。
是故天子有公,诸侯有卿,卿置侧室测室之官,大夫有贰宗官职。由大夫宗室之弟任,士有朋友,庶人、工、商、皂、隶、养牛人养马人,皆有亲昵,以相辅佐也。善则赏之,过则匡之,患则救之,失则革之。自王以下,各有父子兄弟,以补察其政。史为书,瞽为诗,工诵箴谏,大夫规诲。士传言,庶人公开议论,商旅于市,百工献艺。故《夏书古文尚书·胤征》曰:‘宣令官以木巡行宣令于路,官师官员相规,工执艺事以谏。’正月孟春,于是乎有之,谏失常也。天之爱民甚矣,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,以其淫,而弃天地之性?必不然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