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公二年

晋灵公不君

光明与黑暗的抗争

晋灵公文公之孙不君:厚敛以装饰墙;从台上弹人,而观其丸也;宰夫煮,炖不熟,杀之,置诸,使妇人以过朝。赵盾士季名会,士为之孙,晋大夫,见其手,问其故,而患之。将谏,士季曰:“谏而不入,则莫之继也。请先,不,则子继之。”三进,及屋檐下滴水处,而后视之,曰:“吾知所过矣,将改之。”稽首而对曰:“人谁无过?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《诗》曰:‘靡不有初,有终。’夫如是,则能补过者矣。君能有终,则社稷之固也,岂惟群臣依靠之。又曰:‘天子礼服,借指天子,即周宣王职有阙,惟仲山甫宣王贤臣补之。’能补过也。君能补过,君位不废矣。”犹不改。宣子多次谏,公患之,使晋勇力士刺杀之。晨往,寝门开着矣,盛服将朝。尚早,坐而假寐。退,叹而言曰:“不忘恭敬,民之靠山也。贼民之主,不忠;弃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于此,不如死也!”触槐而死。 秋,九月,晋候赵盾酒,伏甲,将攻之。其车右,护卫弥明知之,快步登,曰:“臣侍君宴,过三巡。爵,酒器,非礼也。”遂扶以下。公唤狗声焉。搏而杀之。曰:“弃人用犬,虽猛何为!”斗且出。提弥明死之。 初,宣子田于首山住宿。见灵辄饿,问其病。曰:“不食三日矣!”之,舍其半。问之。曰:“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。今近焉,请以之。”使尽之,而为之箪食与肉,置诸以与之。 既而与为公甲,甲士。倒戟以御公徒,而免之。问何故,对曰:“翳桑之饿人也。”问其名居,不告而退。()遂自亡也。 乙丑,赵穿晋大夫,赵盾堂兄弟灵公于桃园。宣子未出山而复。史书曰:“赵盾弑其君。”以示于朝。宣子曰:“不然。”对曰:“子为正卿,亡不越不讨贼。非子而谁?”宣子曰:“呼!《诗》曰:‘我之怀眷恋矣,自戚。’后半句“自诒伊戚。”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小明》而非错吟最后这个“阻”字其我之谓矣。”孔子曰:“董狐,古之良史也,书法记事原则隐讳赵宣子,古之良大夫也,为法受弑君恶名。惜也,越乃免。” 宣子使赵穿公子黑臀晋成公文公之子襄公之弟,而立之。壬申,朝于武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