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鹿鸣》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。朱熹《诗集传》云:“此燕(宴)飨宾客之诗也。”又云“岂本为燕(宴)群臣嘉宾而作,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?”也就是说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,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,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。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,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《短歌行》,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,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,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。
诗共三章,每章八句,开头皆以鹿鸣起兴。在空旷的原野上,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,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,此起彼应,十分和谐悦耳。诗以此起兴,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,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,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,马上就会宽松下来。故《诗集传》云:“盖君臣之分,以严为主;朝廷之礼,以敬为主。然一于严敬,则情或不通,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,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,而制为燕飨之礼,以通上下之情;而其乐歌,又以鹿鸣起兴。”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,等级森严,形成思想上的隔阂。通过宴会,可以沟通感情,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。而以鹿鸣起兴,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,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。
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,它把读者从“呦呦鹿鸣”的意境带进“鼓瑟吹笙”的音乐伴奏声中。《诗集传》云:“瑟笙,燕礼所用之乐也。”按照当时的礼仪,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。《礼记·乡饮酒义》云:“工入升歌三终,主人献之。笙入三终,主人献之。间歌三终,合乐三终,工告乐备,遂出。……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。”据陈澔注,乐工升堂,“歌《鹿鸣》、《四牡》、《皇皇者华》,每一篇而一终。三篇终,则主人酌以献工焉。”由此可知,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,而歌唱《鹿鸣》时又以笙乐相配,故诗云“鼓瑟吹笙”。乐谱虽早已失传,但从诗的语言看,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,和悦的旋律,同曹操《短歌行》相比,曹诗开头有“人生苦短”之叹,后段有“忧从中来,不可断绝”之悲,唯有中间所引“鹿鸣”四句显得欢乐舒畅,可见《诗经》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。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,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。
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“承筐是将”,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。献礼的人,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,说见上文所引《礼记》;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,《礼记·燕义》云:“设宾主饮酒之礼也,使宰夫为献。”足可为证。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,即使到了今天,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。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:“人之好我,示我周行。”也就是“承蒙诸位光临,示我以大道”一类的客气话。主人若是君王的话,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。诗之二章,则由主人(主要是君王)进一步表示祝辞,其大意则如《诗集传》所云:“言嘉宾之德音甚明,足以示民使不偷薄,而君子所当则效。”为什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?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,以矫正偷薄的民风。如此看来,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,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。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,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。末句“燕乐嘉宾之心”,则是卒章见志,将诗之主题深化。也就是说这次宴会,“非止养其体、娱其外而已”,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,满足口腹的需要,而是为了“安乐其心”,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忠君爱国。
盛友如云,高朋满座,载歌载言,宾主尽欢。《鹿鸣》展示的宴会极其盛大。
有的宴请却是在自己茅草陋舍,三五友朋,浊酒一杯,素碗几盏,朴实无华。
抛开外在形式的千差万别,慷慨大方,热情好客是最美的闪光点。
有的人斤斤计较,患得患失。被自私包裹的心灵掺杂了太多的黑暗隐晦,时时刻刻提防着别人根本无心的侵犯。面对别人的大方热情,心理猥琐的如下水道中的老鼠,以为那是上了药的饵,或者是看上天上掉下的馅饼。确实如此,心理灰暗的人的确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,绝对不会相信那是别人的慷慨大方,乐善好施,心中当然也就没有感激之情。说声谢谢对他们来说仅仅是别人应尽的义务,自己却有不去说的权利。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并不仅仅存在于书本上。
当一个人忘记去感恩时,只知道不断索取,不想回报。索取的越多,身边的朋友就越来越少,直到身边再也没有一个朋友、亲人,索取才会最终结束。孤苦伶仃地等待大自然的审判。
“水至清则无鱼”,我们不可能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忘我奉献者,我们需要保留心中的一份私有空间,也可以有自私的心理,但所有的自私不能以侵犯他人或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前提。
相比较之下,慷慨大方,热情待客,用开放的心理欢迎容纳天下一个个亲近的、熟悉的、陌生的心灵。固然付出了很多,但也得到很多。得到人们的尊敬与爱戴,得到自己生命价值的自我肯定,得到一个可以笑脸面对的人生。
自私的天空永远充满了阴霾,慷慨的心灵则永远洒满阳光。
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去交趾(在今越南境内)探望做县令的父亲。途经洪都(今江西南昌)时,都督阎伯屿因重修的滕王阁落成,定于九月九日重阳节在那里宴请文人雅士和宾客朋友。他的女婿吴子章很有文才,阎伯屿叫他事先写好一篇序文,以便到时当众炫耀。王勃是当时有名文士,也在被请之列。宴会上,阎伯屿故作姿态,请来宾为滕王阁作序。大家一方面事先都毫无准备,另一方面也都知道阎伯屿的真正用意,所以均托辞不作。然而请到王勃时,他却并不推辞,接过纸笔,当众挥笔而书。阎都督老大不高兴,拂衣而起,转入帐后,教人去看王勃写些什么。听说王勃开首写道“豫章故郡,洪都新府”,都督便说:不过是老生常谈。又闻“星分翼轸,地接衡庐”,沉吟不语。等听到“落霞与孤骛齐飞,秋水共长天一色”,都督不得不叹服道:“此真天才,当垂不朽!”。也就不再让女婿出场著文了。《新唐书》中记载,王勃每次写文章时,都先磨好数升墨,然后酣饮大醉,躺在床上,用被子盖住脸面。等醒来后,立马拿过笔来,文不加点,挥然而就。人们都认为他睡觉的时候打好了腹稿。”据此可知王勃文思敏捷,滕王阁上即兴而赋千古名篇,并非虚传。然而天妒英才,王勃离开洪都后,不幸在渡海时遇难,死时才26岁。
我国的古代乐器根据制作使用的材料,分为金、石、土、革、丝、木、瓠、竹八类,称之为“八音”。金类,指用金属制成的乐器,如:编钟、方响等; 石类,指用石或玉制成的乐器,如:磬、玉磬等;土类,指用陶器制成的乐器,如:埙等; 革类,指用各种皮革制成的乐器,如:各种鼓等;丝类,指用丝弦来拉响和各种乐器,如:古琴、瑟、筝等;木类,指用木质制成的各种乐器,如:木鱼等;瓠类,指用瓠瓜(葫芦)作音斗而制成的乐器,如:笙、竽等;竹类,指用竹管制成的各种乐器,如:笛、萧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