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十六年
春
王正月 己卯,卫世子蒯聩自戚入于卫,卫侯辄来奔。
二月,卫子还成出奔宋。瞒成,褚师比,出奔宋,卫侯使鄢武子告于周,曰蒯聩得罪于君父君母,逋窜于晋,晋以王室之故,不弃兄弟,置诸河上,天诱其衷,获嗣守封焉,使下臣肸,敢告执事,王使单平公对曰,肸以嘉命,来告余一人,往谓叔父,余嘉乃成世。复尔禄次,敬之哉,方天之休,弗敬弗休,悔其可追。
夏
四月 己丑,孔丘卒。公诔之曰,旻天不吊,不憖遗一老,俾屏余一人以在位,茕茕余在疚,呜呼,哀哉,尼父无自律,子赣曰,君其不没于鲁乎,夫子之言曰,礼失则昏,名失则愆,失志为昏,失所为愆,生不能用,死而诔之,非礼也,称一人,非名也,君两失之。
六月,卫侯饮孔悝酒于平阳,重酬之,大夫皆有纳焉,醉而送之,夜半而遣之,载伯姬于平阳而行,及西门,使贰车反祏于西圃,子伯季子,初为孔氏臣,新登于公,请追之,遇载祏者,杀而乘其车,许公为,反祏,遇之曰,与不仁人争,明无不胜,必使先射,射三发,皆远许为,许为射之,殪,或以其车从,得祏于橐中,孔悝出奔宋,
楚太子建字子木之遇谗也,自城父奔宋。又辟华氏之乱于郑,郑人甚善之。又适晋,与晋人谋袭郑。乃求复焉,郑人复之如初。晋人使谍间谍于子木,请行而期约定焉。子木暴虐于其私邑,邑人诉之。郑人省察看之,得晋谍焉,遂杀子木。
其子曰胜,在吴。子西欲召之,叶公楚大夫沈诸梁,字子高曰:“吾闻胜也,诈而乱,无乃害乎?”子西曰:“吾闻胜也,信而勇,不为不利。舍诸边竟,使卫藩篱笆,指边境焉。”叶公曰:“周符合仁之谓信,率遵循义之谓勇。吾闻胜也,好复言,而求死士,殆有私乎?复言非信也;期死非勇也。子必悔之!”弗从,召之,使处吴竟,为白公。
请伐郑,子西曰:“楚未节法则,正轨也。不然,吾不忘也。”他日又请,许之。未起师,晋人伐郑。楚救之,与之盟。胜怒,曰:“郑人在此,仇不远矣。”
胜自历剑,子期之子平见之,曰:“王孙何自厉也?”曰:“胜以直闻,不告女,庸岂为直乎?将以杀尔父。”平以告子西。子西曰:“胜如卵,余翼而长之。楚国第如果我死,令尹、司马,非胜而谁?”胜闻之,曰:“令尹之狂也!得死好死,善终,乃非我。”子西不悛觉悟。
胜谓石乞曰:“王与二卿士,皆五百人当之。则可矣。”乞曰:“不可得也。”曰:“市南有熊宜僚者,若得之,可以当五百人矣!”乃从白公而见之。与之言,说。告之故,辞。承之以剑,不动,胜曰:“不为利谄动心,不为威惕,不泄人言,以求媚者。”去之。
吴人伐慎,白公败之。请以战备献,许之,遂作乱。
秋
七月,
杀子西、子期于朝,而劫惠王。子西以袂掩面自惭而死。子期曰:“昔者吾以力事君,不可以弗终。”抉拔起豫章以杀人,而后死。石乞曰:“焚库、弑王。不然,不济。”白公曰:“不可。弑王不祥,焚库无聚,将何以守矣?”乞曰:“有楚国而治其民,以敬事神,可以得祥,且有聚矣。何患?”弗从。
叶公在蔡,方城之外皆曰:“可以入矣。”子高曰:“吾闻之,以险徼幸者,其求无餍,偏重不公平必离。”闻其杀齐管修楚贤大夫,管仲七世孙也,而后入。
白公欲以子闾名启,楚平王之子为王,子闾不可,遂劫以兵。子闾曰:“王孙若安靖楚国,匡正王室,而后庇焉,启之愿也,敢不听从,若将专利,以倾王室,不顾楚国,有死不能。”遂杀之,而以王如高府楚国别府。石乞尹守门。圉公阳穴打洞宫,负王以如昭夫人楚昭王之妻,惠王之母之宫。
叶公亦至,及北门,或遇之,曰:“君胡不胄带头盔?国人望君,如望慈父母焉。盗贼之矢若伤君,是绝民望也,若之何不胄?”乃胄而进。又遇一人,曰:“君胡胄?国人望君,如望岁收成焉,日日以几。若见君面,是得艾安心也。民知不死,其亦夫有奋心,犹将旌表扬君以徇遍告于国,而反掩面以绝民望,不亦甚乎!”乃免胄而进。遇箴尹固,帅其属将与助白公。子高曰:“微二子者,楚不国矣。弃德从贼,其可保乎?”乃从叶公。使于国人以攻白公,白公奔山而缢,其徒微藏匿之。生拘石乞,而问白公之死尸体焉。对曰:“余知其死所,而长者指白公胜使余勿言。”曰:“不言,将烹!”乞曰:“此事克则为卿,不克则烹,固其所也,何害?”乃烹石乞。王孙燕白公胜之弟奔頯黄氏。
诸梁兼二事。国宁,乃使宁子西之子为令尹,使宽子朝之子为司马,而老于叶。
卫侯占梦嬖人,求酒于大叔僖子,不得,与卜人比,而告公曰,君有大臣在西南隅,弗去,惧害,乃逐大叔遗,遗奔晋。
卫侯谓浑良夫曰,吾继先君,而不得其器,若之何,良夫代执火者而言,曰,疾与亡君,皆君之子也,召之,而择材焉,可也,若不材,器可得也,竖告大子,大子使五人舆豭从己,劫公而强盟之,且请杀良夫,公曰,其盟免三死,曰,请三之后,有罪杀之,公曰,诺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