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人,卫人,陈人,郑人,伐宋。晋荀林父,卫孔达,陈公孙宁,郑石楚,伐宋,讨曰,何故弑君,犹立文公而还,卿不书,失其所也。
四月 癸亥,葬我小君声姜。葬声姜,有齐难,是以缓。
齐侯伐我西
诸侯会于扈。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公不与会,齐难故也,书曰:诸侯无功也。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
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。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
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。
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,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
十二年 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,而朝诸君。
十四年 七月,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
十五年 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
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、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。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,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
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馀几?’又曰;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。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,将悉敝赋,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
文公二年 六月 壬申,朝于齐。
四年 二月 壬戌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,而从于强令,岂其罪也,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公至自谷。
公子遂如齐。襄仲如齐,拜谷之盟,复曰,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,以臣观之,将不能。齐君之语偷。臧文仲有言曰,民主偷必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