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五年
春
晋侯杀其世子申生。王正月 辛亥 朔,日南至,公既视朔,遂登观台以望,而书,礼也。凡分,至,启,闭,必书云物,为备故也。
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,
初,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,不慎置薪焉。夷吾诉之,公使让之。士蒍稽首而对曰:“臣闻之:无丧而戚,忧必仇怨焉;无戎而城,仇仇敌必保焉。寇仇之保,又何慎焉?守在职官废命,不敬;固仇之保,不忠。失敬与忠,何以事君?《诗诗经·大雅·板》云:‘怀德惟宁,宗子惟城。’君其修德而固宗子,何城如之?三年将寻师用兵焉,焉用慎?”退而赋曰:“狐裘大夫服饰尨茸蓬松杂乱样,一国三公,吾谁适从?”
及难,公使寺阉人披伐蒲。重耳曰:“君父之命不校违抗。”乃徇遍告曰:“校者,吾仇也。”逾垣而走。披斩其祛袖口,遂出奔翟。
杞伯姬来,朝其子。
夏
公孙兹如牟。娶焉。
公及齐侯,宋公,陈侯,卫侯,郑伯,许男,曹伯,会王世子于首止。会于首止,会王大子郑,谋宁周也。
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己于召陵,故劝之城其赐邑,曰,美城之,大名也,子孙不忘,吾助子请,乃为之请于诸侯而城之,美遂谮诸郑伯曰,美城其赐邑,将以叛也,申侯由是得罪。
秋
八月,诸侯盟于首止,郑伯逃归,不盟。诸侯盟,王使周公召郑伯曰,吾抚女以从楚,辅之以晋,可以少安,郑伯喜于王命,而惧其不朝于齐也,故逃归不盟,孔叔止之曰,国君不可以轻,轻则失亲,失亲患必至,病而乞盟,所丧多矣,君必悔之,弗听,逃其师而归。
楚人灭弦,弦子奔黄。楚斗谷于菟灭弦,弦子奔黄,于是江,黄,道,柏,方睦于齐,皆弦姻也,弦子恃之而不事楚,又不设备,故亡。
九月 戊申 朔,日有食之。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玩轻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面颊车牙床骨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宗庙左边位次也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宗庙右边位次也。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主管盟书官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?且虞能亲于桓、庄乎,其爱之也?桓、庄之族何罪,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公曰:“吾享祀丰洁,神必据佑我。”对曰:“臣闻之:‘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’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献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弗听,许晋使。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腊祭,年终大祭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再举矣。”
八月 甲午,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,吾其济乎,对曰,克之,公曰,何时,对曰,童谣云,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旗,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,其九月十月之交乎。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
冬
晋人执虞公。十二月 丙子 朔,晋灭虢。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宿于虞,遂袭虞,灭之。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,以媵陪嫁秦穆姬,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。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