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二十四气术曰:置入纪以来尽所求年,减一,以余数乘之,部法如一,为积没,不尽为小余。以六旬去积没,不尽为大余,命以纪,算外,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。
求次气术曰:加大余十五、小余三千六百八十四、小分一,小分满小分法二十四,从小余;小余满部法,从大余一,命如止,算外,即次气日。
推闰术曰:以闰余减章岁,余以岁中十二乘之,满章闰二百七得一,月余半法以上亦得一月,数起天正十一月,算外,即闰月。闰月有进退,以无中气定之。
推闰又法术曰:以岁中乘闰余,加章闰得一,盈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,数起冬至,算外,中气终闰月也。盈中气在朔若二日,即前月闰。
冬至十一月中小寒十二月节大褰十二月中立春正月节
雨水正月中惊蛰二月节春分二月中清明三月节
谷雨三月中立夏四月节小满四月中芒种五月节
夏至五月中小暑六月节大暑六月中立秋七月节
处暑七月中白露八月节秋分八月中寒露九月节
霜降九月中立冬十月节小雪十月中大雪十一月节